该流窜全国多地的“人肉撞车党”,其犯案手法最先起源于广东,行内称为“搬车”,之后流传至福建厦门,犯罪成员主要为缺乏管教的务工民工的子女,并不断吸纳未成年人为“新血”。犯案时,一般4至6人为一组,每个人的角色清晰、分工明确、手法娴熟,同伙在犯案前先用石头或铁锁故意砸断手或脚,造成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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