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广东省公安厅开展“3 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其中“3”代表涉毒、涉黑恶和“两抢一盗”三类案件,是省厅规定动作:“2”代表自选动作,各地公安机关可选择两类当地比较突出的治安问题作为打击专项。东莞市公安机关将制售假冒伪劣名牌产品犯罪,尤其是利用互联网,跨区域、跨国境制假售假犯罪活动作为自选打击专项。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通报,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50宗,破案123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53人,逮捕175人,移送审查起诉206人,缴获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价值2.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