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 |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此事
“观文镇派出所于2015年12月24日接到报警,报警人是位女士,称家中的大女儿被人拐走,她的丈夫气得上吊自杀了。”6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古蔺县公安局获悉,警方立即派出民警到王家调查了相关情况。
经过调查,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初步确定小王父亲的死亡系自杀。对于彭女士所说的大女儿被拐走一事,警方调查后认为,小王的年龄已超过14周岁,且小王并非真正被人“拐走”而是离家出走,达不到拐卖儿童案件的立案条件。同时,警方也无法确认小李是否存在强奸小王的情况,这方面也无法立案,只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此事。对话当事人
小李:虽然后悔,但仍会承担责任
记者:你们为什么决定私奔?去过哪些地方?
小李:我们感情很好,她告诉我家里人经常打她、骂她,她不愿意再回那个家。她在椒园中学读书,为不让学校怀疑,她写了一张请假条,请假一天,我们借此机会跑到了广东,准备在那里找工作挣钱养活自己。我们还没找到工作,她家人就打电话来要求她回家。因担心她回家挨打,我们回来后又跑到叙永躲了几天。离家出走期间,我们都借宿在亲戚家。
记者:那一张4.5万元的欠条是怎么回事?
小李:上次我和家人去他们家道歉,他们家的20多个亲友都在场,逼着我们写下了这张欠条。我们的冲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我虽然对此很后悔,但我仍然会承担责任。我会用以后的日子打工挣钱偿还这张欠条上的债务,也算对他们家有个交代。
记者:你觉得你们以后会在一起吗?
小李:不知道。此前我和他们家人见过好几次。上一次见面时,他们曾同意我们在一起,但她妈妈现在又反悔了,我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
女方母亲:坚决反对但好在女儿回来了
记者:现在女儿回家了,你会不会原谅她的冲动行为?
彭女士:原谅?她做得太过分了!我一直特别生气,都想过不认这个女儿了。不过好在娃娃现在回来了。
记者:对你女儿和小李谈恋爱一事,你是什么态度?
彭女士:我坚决反对他们两个在一起。我女儿才15岁,啥子都不懂,而且还在读书,这个事情我怎么可能同意!为了这个事,我丈夫都气得上吊自杀了,对方必须为此事承担责任。
记者:你认为对方应该如何承担这个责任?
彭女士:我们此前到处找人,连贵州都跑了几趟,对方曾给我们打了一个欠条,他们必须偿还这笔债,还应该为我丈夫的死负责。我希望他们家主动上门给我们道歉,还要给我们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