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5月25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加贵等十一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被告人陈加贵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加贵等十一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被告人陈加贵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一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1月29日以新市检公诉一刑诉(2014)41号起诉书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2月4至2月6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对被告人陈加贵等十一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进行了审理,依法公开开庭对被告人陈加贵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进行了审理。